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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官网进入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7 作者:张明华    编辑:张明华    来源:学院团委

各团支部、工作部门:

依据《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和学院相关办法,为了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委发〔2024〕8号),现开展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特别提醒:参评个人奖项的,要求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

三、评选名额

1、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由本人申请,所在团支部、团组织根据名额进行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复核后进行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2、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由本人申请、学院团委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中各推荐1名候选人,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结合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为主要考察方式进行评定,择优筛选推报人选,分别评选出10人左右授予“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和表现优秀的“四星级团支部”中产生,根据考核结果向学校推荐2个支部。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根据团支部达标升级的考核结果,从“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支部参评。

四、评选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附件2)。

五、申报流程

1.分类申报:4月7日—8日

申报个人奖项的填写对应的《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4)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6),各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对应数量的人选,同时填写《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5,经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在4月8日18:00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hyzz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团支部+五四评优材料,内部材料需要命名为:姓名+评优项目;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至公楼B209,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认可。

2.审核推荐:4月9日—4月11日

学院团委评审推荐,针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情况再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

3.学校审核:校团委审核、推荐、公示,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无异议后形成评选结果。其中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汇报答辩,相关安排另行通知。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的需提交主要事迹材料,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还需提供先进工作做法支撑或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


人:学院团委 张明华

联系电话:0931-5292716

人:学院团委组织部 郝琳辉/杜苏婷

联系电话:15736749761/17783149068

通讯地址:榆中校区至公楼B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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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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